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集合10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方案 篇1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现根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芦溪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乡人大副主席)
(乡党委委员、综治委主任)
成员:(査湾村村长)
(芦溪村支部书记、村长)
(奇口村村长)
(林业站站长)
(中心学校校长)
(双平派出所、芦溪警务点辅警)
(乡司法所所长)
(乡安全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乡安全办),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
根据县《方案》要求,从务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为重点,力争通过努力,使全乡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充分宣传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乡人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
(二)、政府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三)、狠抓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四)、20xx年底,各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专(兼)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五)、结合实施“百村千幢”工程,完善乡村两级消防规划,合理增设消防公共设施,配置灭火设备,同时落实有关消防管理责任。
(六)、加强完善村组联防制度,按要求20xx年前,乡村两级按照有关规定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七)、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普查,重点监管孤寡、伤残、多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用火用电安全。
(八)、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农村的火灾自防自救水平。
工作方案 篇2为掌握我镇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员数量规模、分布地区、家庭监护、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
(一)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不满16周岁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按照20(含)—25周岁、25(含)—35周岁、35(含)—45周岁、45(含)—60周岁四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三)留守老人。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60(含)—65周岁、65(含)—80周岁、80(含)周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排查内容
(一)留守儿童。采集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联系人等信息。
(二)留守妇女。采集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登记、健康状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公婆情况、子女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
(三)留守老人。采集年龄、夫妻情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子女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三、任务分工
(一)民政办。负责统计本镇范围内的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及其相关信息,督促指导村(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留守老人和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动态管理。
(二)学校和幼儿园。雪枫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本校内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雪北村负责指导蓝天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安河口村负责指导忆香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
(三)镇妇联。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留守妇女的信息统计上报及动态管理工作。
(四)派出所。积极协助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摸排工作,对民政、教育、妇联排查提供的农村“三留守”人员,逐一核实户口登记信息,并提供本地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周岁至60周岁妇女和60周岁以上老人户口数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三留守”摸排工作动员大会。民政办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各村(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居)、雪枫学校、幼儿园要逐户逐人排查,及时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的录入及统计工作,形成本村、本单位的农村“三留守”人员花名册及汇总表。
(三)数据汇总阶段
民政办汇总农村留守老人、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民政局;镇妇联汇总农村留守妇女数据并上报至县妇联;雪枫学校及幼儿园汇总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教育局。
工作方案 篇3在公司工作了已经有几年了,虽然我还是一个公司最普通的主管,但是我已经完全的掌握了我的工作方向。相信只要我再接再厉,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我会做的更加的出色!
新的一年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开始的一年。为了在新的一年里不断进步,挑战自我,在此,我订立了20xx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1)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仓库中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2)发扬虚心学习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 ……此处隐藏13210个字……
1.从即日起,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重点时段三次以上)联合执法,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合执法的“打非”工作机制,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打非”行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要求,严肃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罚结果。
3.开展联合执法中,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查清原料源和产品销售渠道,严肃追究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原料和销售渠道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
三、强化烟花爆竹包保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包保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实行烟花爆竹行业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领导包户的三级联动包保责任长效机制。
(一)工作要求
1、建立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领导包保长效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到人,按照横向道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原则,对重点村、重点户,要委派专人包保,盯死看牢,严防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整治效率,有效防范和预防事故。
2、领导对包保村每月不低于两次以上的检查、排查。村组必须时时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登记台账,对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项登记,不得虚填、漏填。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货必须从威宁县两家批发公司进货,严禁购销非法违法产品。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建立流向登记台账,由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流向登记台账。
零售网点进货须向所在地安监站、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上报县安监局审批通过,方可向威宁县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
五、完善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全面、准确、系统地组织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精神,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方式、强化执法,按照“严执法、重实效、零容忍、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六、制定有奖举报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一)各村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及中小学生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行为。
(二)举报者所提供情况一经核实的,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给以奖励,奖金金额500元,并对举报者进行表扬、鼓励、保密。
工作方案 篇10为加强城区亮化景观建设,全面提升城区夜景亮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城”联创工作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制作,努力推进城区夜景亮化建设,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光明、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和优美的城市夜景。
二、主要任务
以冬藏街、鸣凤街、德建街、梧桐路、宇宙路、安定路6条主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楼体、商业户牌匾为重点实施城区亮化工作。
(一)主街路两侧三层以上的楼体设置楼体轮廓灯及装饰;二层楼房按灯箱规格形状设置亮化灯光。
(二)按照区划,坚持“谁所有谁负责”,亮化任务统一落实、统一验收(各单位亮化任务详见附表)。
三、亮化建设标准和要求
城市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由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并设置防火、防风、防漏电等安全设施。设置夜景灯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安装夜景灯光照明设施时,要遵守《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二)沿街道路设置夜景灯光的,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三)不得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四)不得有碍观瞻和影响城市的整体市容形象。
(五)灯光的强度、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与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
(六)凡需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的,必须经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审批。
(七)城区范围内的大中型建筑、风貌建筑、沿街经营性单位都必须安装装饰性照明灯光或经营性广告灯光。
四、工作时限
(一)亮化方案设计阶段(1月11日-1月18日)
各有亮化任务单位按照《县城区亮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搞好规划设计,制作效果图,并于18日下午6:00时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亮化方案审核阶段(1月19日-1月24日)
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亮化规划及效果图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方案要在1月24日前完成整改。
(三)实施阶段(1月25日-1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批复的亮化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亮化设施改造、安装等工作,1月30日完成调试工作。
(四)验收阶段(1月31日-2月1日)
县政府组织城区亮化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依据亮化方案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亮化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主要街路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内亮化任务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个体工商户亮化任务由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落实。
(三)逾期未完成亮化任务的单位,是财政拨款的,由县财政直接扣缴所需费用,统一划拨给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统一负责安装并通报全县。非财政拨款单位通过行政手段或法律程序执行所需费用。个体工商业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约束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牌匾进行整治,对未经审批、未安装亮化灯光的商幌、牌匾一律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拆除。
(四)县政府成立全县城区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和竣工验收。